进口跨境电商分销非常普遍,尤其是做私域的商家,一般都有自己小程序商城。如果商城不支持分销,都不好意思说那是个完整的平台。
有些刚入行想要做跨境电商的新手,容易把分销和二次销售搞混了。他们认为分销就是产品又卖了一道,事实上是有本质差异的。
海关规定跨境电商进口每个人单笔订单消费5000元、年度额度2.6万以内是免关税的,所以价格相对一般贸易进口更实惠,就会导致有些店家走歪路,想办法把跨境商品购买后二次销售,赚个税差利润。老黎举个例子:比如某母婴实体店,借用亲戚朋友身份证,从跨境电商平台“刷”了大批奶粉到门店,消费者店里直接选购拿走。比如某美妆博主,从跨境平台购买了一堆面膜,还未拆封就直接挂到咸鱼去销售。
以上行为实际上就是二次销售,因为跨境电商本质是海关让利给消费者,要求是个人自买自用,你一旦一下子购买太多商品,就不符合自买自用原则了。
所以,跨境电商二次销售产品流通了2次:第一次是店家购买、第二次是店家或个人二次销售。第一次的购买人目的不是用于消费,而是用于销售获利,这是海关禁止的违规行为,量大会涉嫌偷税、甚至走私。近期杭州某跨境进口平台就是典型的这种情况。
再回到跨境电商分销,比如与我们给商家做的BBC小程序为例,个人通过平台二维码注册为店主后,会自动获取店中店小程序,自己命名店铺名、一件上架平台现有的产品到小店,也可以自主加价,并且会有店铺二维码,到各社交媒体吸引消费者注册会员。消费者通过二维码注册会员后,和店主绑定,消费者买东西后,平台会按规则自动给店主返佣。
这种分销做法是合规的,因为它具备的特征是:
1、交易的主体不是店主,而是在海关注册备案的电商平台,消费者不是把钱付给店主,而是直接付到电商平台企业账户。
2、商品只流通了1次,即消费者下单后,从保税仓直接发货给消费者,没有经过店主,是B2C模式。
3、店主只是转发商家链接,未参与代下单,订单经过三单对碰和原始支付单真实推送给海关。
所以说,跨境进口小程序分销,并不等于二次销售,你学会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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